高利军律师1966年6月生于四川省仁寿县。1989年7月在桂林冶金地质学院化探系地球化学与勘查
专业四年制大学本科毕业,获工学学士学位。后在华北地质勘查局519地质大队从事地质找矿、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工作,取得工程师职称,其间撰写了大量地质找矿、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。2000年考试通过全国律师资格,后一直从事律师工作。
高利军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律师执业证号为:030401114854。
高利军律师在从事律师执业过程中,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,包括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、抢劫、诈骗、交通肇事等等刑事诉讼案件,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、工伤事故、雇员受害、产品责任、离婚、生身父母确认、继承、建设工程合同、房屋拆迁、银行借款担保合同、特许经营合同、合伙协议纠纷等等民事诉讼案件,行政侵权、行政不作为等行政诉讼案件,银行借款偿债能力尽职调查、探矿权采矿权处理、企业改制、商品房买卖、物业管理、出资、商标代理、典当、技术委托开发、软件开发、劳动合同制定、建设工程地质勘察等等非诉法律事务。
高利军律师思维严谨,办理案件勤奋、细致,每接手一件案件,必抽出足够时间反复思考,收集所有可能取得的证据,最后确定最佳方案,维护自己当事人的最大利益。
长期以来,高利军律师本着“受君之托,忠君之事”的做人原则,凭着自己的勤奋和智慧,赢得了委托人和办案法官的普遍赞誉。
高利军律师办理部分诉讼案件回放: